從媒體撰寫看道德發展層次

Ming-Han, Chuang
3 min readOct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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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一則新聞再度喚起我對於動物實驗的關注,這是一個由比利時魯汶進行的實驗,把剛出生小獼猴的頭顱鑽了一個洞,再植入電擊棒,並使用水泥將「固定桿」連接到頭骨上,這種桿子可以在未來的大腦測量中固定獼猴的頭部,且都必須經過數月的繁重訓練計畫,並嚴格管控水飲食以迫使獼猴們給予研究人員高度的配合。

在此,希望透過觀察與動物實驗相關文章撰寫者的角度去判斷其屬於柯爾柏格(Lawrence Kohlberg, 1927~1987)的道德發展階段論中的何種階段,但僅就各階段的心理特徵判斷,難以避免在判斷上甚至學理上可能的錯誤或偏狹。

本文由關懷生命協會發表,關於「動物試驗的道德與利益」,我們可以看到撰文者提及了不同社會角色的觀點、國際相關的共識與訴求以及人性與道德探討。以這篇文章為例,我認為撰文者以後習俗道德期(post-conventional level of morality)中的社會法治取向(social-contract legalistic orientation)出發 ,這階段是以符合大眾權益所訂定法規為基礎作為道德判斷的標準。所以當一個社會既存的法律或習俗不符合大眾權益時,就應該針對社會的需要,在大眾共識共信之下,修改或增訂成合於時宜的法規或習俗。(張春興, 2007)。回應理論,就算我們國際社會既有與規範動物試驗相關的法律已經有所把關,但撰文者仍站在反對動物試驗的角度,希望保護動物的權利。法律是可以挑戰與突破的,只要當大眾經由反思都能認同反對生物試驗並化為自己的價值觀,既有的法律是可以一同修改的。

另外在維基百科有關支持動物試驗的篇章中,我同樣認為其屬於同一個層次,因為在文中其實並未提及相關法律,只單就為何動物試驗在現階段仍屬必要,這同樣是基於社會大眾利益而出發的想法,認為人類要求得到醫藥的權利較動物負面感受與死亡的權利重要,在相權衡之下認為動物試驗必須持續進行,但也不斷在精進如何避免非必要的動物試驗及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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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ing animal test campa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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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Ming-Han, 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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